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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區(qū)企業(yè)專利注冊不能忽視的問題
作者:佛山興德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時間:2022-12-27 08:50:58
商標轉讓是佛山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有效期內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對方的行為,也是我們獲得商標的最快方式。但是,商標轉讓并不是無風險的,五個核心問題,我們必須知道。提出申請并收到受理通知書但尚未核準注冊的商標,可以轉讓。但是,未經(jīng)注冊的商標可以被駁回。轉讓后,風險由轉讓人轉移給受讓人。如果你想購買想要的商標,你應該首先在商標局官方網(wǎng)站上檢查商標的法律地位,以查明商標是否存在、被吊銷或被取消。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第40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xù)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guī)定辦理續(xù)展手續(xù);期滿不辦理續(xù)展手續(xù)的,可以延長6個月。每一次續(xù)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商標前一有效期屆滿之日起計算。逾期未辦理續(xù)展手續(xù)的,撤銷注冊商標。對于商標在續(xù)展期或展期內的轉讓,雙方應記住在合同中提出雙方辦理續(xù)展的義務。如果商標已過展期,轉讓將不予批準。受讓人轉讓商標前,應當知道轉讓人是否已將商標許可給其他公司。根據(jù)《關于審理民事商標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注冊商標的轉讓,不影響轉讓前已經(jīng)生效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效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也就是說,商標轉讓后,被許可人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仍然可以使用該商標,這將對轉讓商標的受讓人產生不利影響。對于以前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的轉讓,雙方就此達成協(xié)議,以免日后出現(xiàn)不必要的麻煩。轉讓前,受讓人應當注意所轉讓的商標是否已被質押或者凍結。人民法院查封的商標和質押登記的商標,在查封期間和質押期間,未經(jīng)人民法院和質權人同意,不得轉讓。為了騙取高額的商標轉讓費,一些不法分子通過反復轉讓商標,欺騙急于取得商標證的受讓人。
因此,受讓人需要在商標局官方網(wǎng)站上調查轉讓人提供的商標注冊證書的真實性,轉讓人是否為商標注冊人,轉讓人的姓名是否與申請人的姓名一致。根據(jù)《商標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同時轉讓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標。申請轉讓注冊商標,不得造成識別錯誤、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響。否則,商標轉讓申請將得不到商標局的批準。如果雙方都是公司,則需要提供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以證明公司經(jīng)營正常。如轉讓雙方或一方為個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企業(yè)注銷或者個人死亡,自注銷或者死亡之日起一年內未辦理商標轉讓手續(xù)的,不再辦理商標轉讓手續(xù),商標所有權自然消失。
《商標法》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鞭D讓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地址發(fā)生變更,尚未辦理商標變更手續(xù)的,商標局提出商標轉讓申請后,將要求及時補辦。未按時補足或者未按規(guī)定補足的,不予批準或者視為放棄轉讓。營業(yè)執(zhí)照的內容應當與商標證書的內容一致。
因此,轉讓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地址變更的,應當同時變更商標注冊證上的地址或者企業(yè)名稱。否則,商標轉讓申請將被駁回。另外,雙方的印章或者簽名應當與商標申請書一致。在目前的商標轉讓實踐中,商標局并沒有強制提交轉讓公證書。審查員認為轉讓人的簽名、公章與申請不符或者在審查轉讓過程中有疑問的,應當發(fā)出更正通知書,要求提交公證書。
商標轉讓的方式是到公證處對商標轉讓書進行公證,特別是因商標銷售而進行的轉讓公證。公證可以證明轉讓人的意圖是真實的,主體資格是合格的,有利于保護商標買受人的合法權益,增強雙方的信任。通過公證,可以促進商標轉讓當事人的誠信,防止欺詐,防止虛假轉讓的發(fā)生,盡可能避免損失,從而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學習以上5點,再也不怕商標轉讓遭遇“坑”。
根據(jù)《商標法》第30條規(guī)定: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guī)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jīng)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因此,一般情況下佛山商標注冊被駁回的原因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盲期的商標查詢不到。申請商標申請之前,在商標局網(wǎng)站相似查詢到的是三個月以前申請注冊商標,而期間這三個月的商標申請信息是無法準確查詢的,這就造成了申請注冊商標有可能與已經(jīng)申請注冊了的商標相同或近似,而申請商標注冊人無法提前知悉。
(二)、與已經(jīng)申請、初步審定、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者相似商標注冊申請人需要經(jīng)專業(yè)的代理機構在申請前對商標進行檢索,以確定是否存在上述情況的近似商標,評估商標注冊成功的概率,使商標注冊人對商標申請情況有整體的把握和認知。
(三)、不符合《商標法》第十條、十一條、十二條的規(guī)定。
《商標法》第十條規(guī)定: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如:國家名稱中國、中華、CN、P.R.C.、CHINA等;標志性建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國務院。
(二)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jīng)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如:美國縮寫USA。
(三)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jīng)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如:聯(lián)合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貿易組織等。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jīng)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性的;如:衛(wèi)生潔具上注冊使用印第安人文字標識。
(七)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如:健康、長壽、作為香煙的商標,用萬能作為藥品商標。
(八)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h級以上行政區(qū)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jīng)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xù)有效。如、東京紐約。
第十一條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如:高麗參。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shù)量及其他特點的;如:原料:桑蠶指定使用商品內衣;純凈指定使用商品礦泉水。
(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如:①、過于簡單的線條;②、普通幾何圖案,單一顏色;③、非獨創(chuàng)的表示商品或者服務特點的短語或者句子如你,值得擁有。前款所列標志經(jīng)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第十二條以三維標志申請注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注冊。
如:自身性質:蘋果商品上不能注冊蘋果形狀的立體商標;為獲得技術效果須有的商品形狀:紙質牛奶包裝盒;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多個切面的寶石形狀。從上面所列舉的情況來看,申請商標被駁回的原因總結起來就是兩點:
第一,與他人在先申請、公告、注冊的商標相同或類似;
第二,申請商標本身不具有顯著性或者不符合《商標法》規(guī)定的商標申請條件,因此,注冊人在申請商標之前一定要委托專門的、經(jīng)驗豐富的代理機構,進行前的商標近似期查詢以及評估商標注冊成功的概率,使商標注冊人對商標申請情況有整體的把握和認知,到達事半功倍的效果。
規(guī)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guī)定第一條申請佛山商標注冊,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的規(guī)定,具有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實際需要。
第二條申請商標注冊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屬于商標法第四條規(guī)定的不以使用為目的惡意申請商標注冊的;
(二)屬于商標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馳名商標的;
(三)屬于商標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代理人、代表人未經(jīng)授權申請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標的;基于合同、業(yè)務往來關系或者其他關系明知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標存在而申請注冊該商標的;
(四)屬于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損害他人現(xiàn)有的在先權利或者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jīng)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
(五)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申請商標注冊的;
(六)其他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違背公序良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第三條:對申請注冊的商標,商標注冊部門發(fā)現(xiàn)屬于違反商標法第四條規(guī)定的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依法駁回,不予公告。具體審查規(guī)程由商標注冊部門根據(jù)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另行制定。
第四條;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在公告期內,因違反本規(guī)定的理由被提出異議的,商標注冊部門經(jīng)審查認為異議理由成立,應當依法作出不予注冊決定。對申請駁回復審和不予注冊復審的商標,商標注冊部門經(jīng)審理認為屬于違反本規(guī)定情形的,應當依法作出駁回或者不予注冊的決定。
商標代理人主要為企業(yè)從事以下代理活動:
l.代理商標申請人進行注冊申請前的商標查詢,確定其商標是否可以注冊,代理商標所有人進行使用未注冊商標進入市場前的查詢,確定該商標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商標權。
2.代理商標申請注冊、商標駁回復審、商標異議、異議答辯、異議復審、商標爭議、爭議答辯、佛山商標注冊不當或3年不使用撤銷、撤銷答辯等有關商標確權程序中的法律事務。
3.代理續(xù)展注冊、轉讓注冊、許可使用合同備案、變更注冊人名稱或地址、補發(fā)注冊證等有關事務。
4.代理中國申請人到國外辦理商標國際注冊以及在申請注冊過程中的各種法律事務。
5.代理商標權海關備案。
6.代理解決商標侵權糾紛,商標侵權投訴等法律事務。
7.代理外國申請人到中國申請商標注冊及其他商標法律事務。
除了上述法律代理活動以外,商標代理人還可以接受聘請,擔任企業(yè)的知識產權顧問或根據(jù)協(xié)議擔任企業(yè)的知識產權總代理人,利用其豐富的專業(yè)知識,為企業(yè)提供有關商標的各種咨詢服務。咨詢內容主要包括:企業(yè)如何設計商標、注冊商標、使用商標、管理商標、保護商標,如何培育馳名商標和利用商標開拓市場,如何利用商標提高企業(yè)的知名度,樹立企業(yè)形象以及一切與商標有關的咨詢服務。
作為一名合格的商標代理人,應當以對其委托人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將自己豐富的專業(yè)法律知識和工作實踐經(jīng)驗運用到其代理活動,即每一項商標權利請求中去。對于主管當局的每一項法律決定,如補正、修正、駁回、有條件的授權等,代理人都應該進行分析,看引用的法律條款是否正確,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做出的決定是否合法。在向被代理人轉達主管當局的這些法律行為時,應當附上代理人自己的意見、看法和主張供被代理人參考,同時還要附上解決問題的辦法供被代理人選擇。對被代理人的要求或主張,也要加以分析,看其是否合理合法,有無被主管當局認可的可能性。因此作為代理人,在代理實踐中,應當從正確地理解法律、運用法律、維護被代理人的權益出發(fā),在其授權范圍內,運用自己的知識和經(jīng)驗,依法實施代理行為,為委托人提供最佳的服務。另外需要了解專利申請、商標轉讓等相關事項。